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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生产加工企业残疾人税收优惠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5-11-09

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需要社会的关爱。很多残疾朋友也希望能够自食其力,作为企业和社会的一员实现自己的价值。那么,国家对于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都有哪些税收的优惠政策呢?营业税和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人民批准的基本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解析残疾人税收优惠。坪山区生产加工企业残疾人税收优惠服务中心

残疾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注意事项:(1)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2)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此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4)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坪山区生产加工企业残疾人税收优惠服务中心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减征收所得税。

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批准的月基本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举个例子,某企业2022年安置残疾人125人,在职职工总人数500人,基本工资标准2000元,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适用率13%,认证抵扣进项额80万,该企业一季度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3000×13%-80=310万 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退税额=2000×4×3×125÷1000=300万 该企业享受完税税收优惠政策实际缴纳的增值税=310-300=10万。企业安置残疾人如何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残疾人税收优惠减免标准: (一)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劳务免征营业税; (二)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三)对月营业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上述标准的收入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对以残疾人经营为主,并雇用少数人员辅助其经营的,实行定额减免税收的办法。月营业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超过上述标准的收入部分,按规定缴纳各税。 (五)残疾人申办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凭《残疾人证》和区、市两级残联出具的证明,工商部门免收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要点、案例解析有没有?坪山区生产加工企业残疾人税收优惠服务中心

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坪山区生产加工企业残疾人税收优惠服务中心

深圳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残疾人就业条例》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 [2015] 72号) 4《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6年10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5《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残联发[2018] 3号) 6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深残联发[2020] 7号)坪山区生产加工企业残疾人税收优惠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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